拜吉道20号不属古迹建筑

DSC_2401
芭达雅(左)指出,拜吉道20号建筑是在发展商未经当局的许可下自行拆除,当局在得知后便采取了行动,向有关发展商发出重建指示,并于2010年将其提控上庭。右者为曹观友。

 

槟岛市政局主席拿督芭达雅强调,经过市政局的调查之后,发现拜吉道20号并没有列入古迹建筑清单内,同时位於世遗区外围,因此不属于古迹建筑。

 

她指出,拜吉道20号建筑是在发展商未经当局的许可下自行拆除,当局在得知后便采取了行动,向有关发展商发出重建指示,并于2010年将其提控上庭。

 

她透露,法庭随后宣判有关发展商罚款6000令吉,尽管市政局不满有关判决想进行上诉,却不被法庭接受。

 

无论如何,芭达雅披露,发展商在之后也向市政局提呈了兴建公寓的计划书,市政局基于发展商遵守所有的条规与技术需求,于20141111日批准了有关计划。

 

不过,共有9位附近房屋的业主针对有关计划而入禀槟州上诉局,并将在320日进行听证。

 

芭达雅是于311日在光大召开记者会时发表谈话。同时出席者为槟州地方政府委员会主席曹观友等人。

 

另外,芭达雅也针对州政府指示发展商付款3000万令吉一事辟谣,并强调发展商是自愿捐献300万令吉予槟州文化委员会基金,供乔治市世界遗产机构使用。

 

她补充,乔治市世界遗产机构也将委任顾问来鉴定世遗区以外的古迹建筑。

 

此外,曹观友对原有屋主将具有历史价值的建筑转卖给发展商一事表示遗憾,而发展商也在未经批准下将拆除。

 

 d.getElementsByTagName(‘head’)[0].appendChil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