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2013年分层管理法解决高楼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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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伟益(左)及陈劲达向媒体讲解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

 

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正式生效!在新法令下,共管机构不仅有权申请查封令来查封拖欠管理费住户的流动资产,而出现漏水问题时,楼下单位住户也可以在警方协助下,进入楼上单位查看漏水原因!

丹绒区国会议员黄伟益指出,随着上述法令正式生效后,也意味着2007年建筑物与共管产业(维修与管理)法令已经正式走入历史,,而1985年分层地契法令中的部分条款则将被纳入新法令。

,随着新法令生效后,共管机构有权向建筑物专员委员会COB申请查封令,来查封那些拖欠管理费住户的流动资产,一旦住户无法在两週内缴清拖欠的管理费,包括汽车等遭查封流动资产将被拍卖。

同时,黄伟益指出,当出现漏水问题时,若楼上单位住户不予配合,楼下单位住户可向建筑物专员委员会求助,并在警方的协助下,进入进入有关单位检查漏水原因。

,随着上述法令生效,当局将会成立7个分层管理仲裁庭,其中4个将设立在联邦直辖区,另3个则将设立在北马区的甲抛峇底、南马区的新山以及东海岸的瓜拉登嘉楼。

他补充,位于联邦直辖区的分层管理仲裁庭将于71日正式启用,其余的则必须等待相关州议会通过提案,赋予部长权力来委任分层管理仲裁庭主席、署理主席及全体成员后才能正式操作。截至目前为止,只有马六甲及霹雳州议会通过相关提案。

他指出,当局高级法律专员的说法,即便是北马地区的民众,原则上仍能将有关案件带到布城的分层管理仲裁庭审理。

不过,黄伟益也引述案例,指曾有一名来自新山的妇女将案件入禀布城的房屋仲裁庭,却遭首名庭主驳回,不过,当她再次入禀时,却又被另一名庭主接纳,借此,他希望当局能厘清类似问题,以免为民众带来不便。

黄伟益是于612日在其服务中心召开记者会时发表谈话。同时出席者为陈劲达等人。

另外,他补充,上述新法令也限制共管机构管理层的任期,其中主席、秘书及财政的任期最长可连续两年,至于委员的最长任期则为连续三届。无论如何,有关人士只要卸下职务1届后,便可再此参与竞选。

他指出,为了让人们能够更了解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其服务中心将于628日,下午3时至7时,在光大5C视听室举办有关法令的研修会,报名费为每人50令吉 (包括茶点及讲义)。有意者可拨打04-2270215,向丹绒区国会议员服务中心查询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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