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州与联邦政府关系特别委员会建议暂缓槟州议会即将提呈的《2026年国家森林法案(2022年修订)(实行)》,以保护槟州主权不被逐渐侵蚀。
槟州与联邦政府关系特别委员会主席魏晓隆强调,叫停有关法案并非反对环境保护或反对生态保育,反之,槟城对森林、蓄水区、山坡地及环境遗产的保护始终如一。
无论如何,环境保护不能成为逐步削弱州宪法自主权的理由,因如果全盘接受有关法案,中央在相关方面的权力将大大加强,无形中削弱州主权。
为此,他建议,先把有关修订法案提交至州宪法常务委员会,和槟州及联邦关系特别委员会,在正式采纳之前,进行详细的宪法审查及利益相关方咨询。

他是于周三下午,在槟州议会召开记者会时,这么指出。出席者包括槟州议员陈汇萍、郑来兴及李凯伦。
他补充,根据联邦宪法,森林与土地事务属于州权限范围,有关法案第76条文指为了立法“统一性”;而第76(3)条文也清楚列明,有关法案必须个别州属采纳通过。
他说,这也意味着槟州在宪法上并没有义务全面照单全收,采纳有关修正案,反之,在通过任何可能直接或间接削弱州自主权的法令之前,必须格外谨慎。
他强调,历史已经显示,中央集权是循序渐进的,通常是通过行政整合、运作依赖和联邦参与范围不断扩大,而逐步形成。
“一旦权力与行政职能向上集中,通常很难再归还给州政府,我们过去已经在地方政府行政、排污系统及水务监管等领域,看到类似的发展趋势。”
他认为,上述法案一旦通过,也代表着执法架构与联邦运作介入的大幅扩张,而这些领域在宪法上原本属于州政府权限,包括更广泛的搜查、扣押、拘留及执法权力。
他也在会上提及,霹雳州早前在该州属州议会上,也同样针对有关法案进行讨论,该州属仅在删除部分条文后,才让有关联邦修正案通过。
“这清楚表明,各州在宪法上有权针对涉及州利益的条文进行协商、保留、修改或拒绝;槟州不应在缺乏更深入宪法考量与全面评估的情况下,全面采纳有关修正案。”
为此,他敦促州政府,在相关委员会及利益相关方完成全面审查之前,暂缓推进有关法案,以确保槟州主权不会逐渐被削弱。
“保护森林与维护州权两者并不矛盾,槟州完全可以,也必须同时实现这两项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