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州首长林冠英重申,槟州政府没有征用槟华校地,而他本身也从没签署过相关文件。 他指出, 若州政府要征用土地,就必须获得首长签名,而事实是他从没签署过相关文件。 他指出,如果是要丑化州政府,也必须根据事实,不要无中生,州政府对此也感到非常遗憾。 “这不应该成为一个课题,如果要征用土地必须要首长签名,我没有签。” 林冠英是于3月10日为2016年NEX领袖研讨会主持开幕后向媒体发表谈话。同时出席者包括大马房地产商公会槟城分会主席拿督陈福星等人。 他续称,槟州政府向来对华校宽容,并落实了每年制度化拨款,教师获得奖励金,同时也将土地分配给学校,并且承认统考。 他指出,州政府接受批评,但是如果有任何报道不对的话,也希望他们能够负起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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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达星教授及拿督安美嘉律师已受委任协助槟州政府及槟岛市政厅,以维持上诉庭的判决,避免在驳回前朝所批准的海拔76公尺(250尺)以上的特别计划发展项目后,槟岛市政厅必须面对高额赔偿。 槟州首长林冠英指出,槟州政府欢迎槟州上诉庭主席拿督杨映波做出的保证,只要上诉庭取消槟岛市政局的图测批文,州政府不必为争议性的土地发展偿还巨额赔款,惟杨映波也承认,上诉庭的决定还需视司法审核的定夺。 林冠英于3 月15日发表声明时指出,槟州政府委任了古达星教授及拿督安美嘉律师已受委任协助槟州政府及槟岛市政厅,以维持上诉庭的判决,避免因驳回前朝所批准的海拔76公尺(250尺)以上的特别计划发展项目后,导致槟岛市政厅必须面对高额赔偿。 “这是上诉庭主席拿督杨映波最近在城乡规划法令下在Sunway Bhd案件上做出的最新决定。” 他表示,上诉局表示槟岛市政厅无需批准Sunway Bhd在他们76公尺以上地段的发展许可,前朝政府当时批准Sunway Bhd可在这地段发展每英亩6单位或每英亩15单位,而槟岛市政厅也不必因为驳回地主们在76公尺以上的此类“特别项目”作出赔偿。 他指出, 由于上诉局的判决可以透过高庭作出司法审核。Sunway Bhd及其他受此判决影响的地主可在90天内寻求司法审核。 “Sunway Bhd已经传告我说他们有意寻求司法审核,并在高庭确认上诉局的判决之后,可能寻求索偿。这让槟岛市政厅有机会在不需赔偿的情况之下, 驳回前朝州政府所批准的这些“特别项目”。 他表示, 一旦司法审核在高庭抗辩的时候,法学界权威古达星教授及拿督安美嘉将在法律上协助州政府,可以预期这也将是大马史上规划法令案件的世纪案例。 “目前两项在高庭的案件透露了因为前朝国阵政府的错误,导致现任政府可能须作出数以亿计赔偿。” 他指出, 槟城州政府希望能透露目前在高庭的两项案件。这两项案件揭发了因为前朝国阵政府刑事错误,导致现任政府可能必须面对数以亿计的赔偿。 “这两项案件,一项是1994年牵涉威省市政局,要求2亿4300万令吉赔偿的NEG Engineering Sdn Bhd案件;另一案件则是1992年涉及州政府在现今美嘉广场原址征地事宜的Bagan Serai Housing Estate Sdn Bhd案件。目前威省市政局赢得了NEG Engineering Sdn Bhd...
尽管目前经济充满许多不确定因素,但槟州仍成功吸引了许多外资前来投资并设立工厂,证明了槟州是许多外资的首选投资地点。 槟州首长林冠英指出, 在经济不明朗的局面下,许多地方已不见外资进入,然而在槟州却仍有许多外资前来设厂,这是相当正面的。 “这证明了尽管目前经济充满挑战,但槟州有能力克服这些挑战。” 他指出,设立新厂在经济好时较为普遍,而经济不明朗的时候也吸引外资前来设厂,这是槟州实力的象征,同时也显明了外资对槟州有信心。 林冠英是于3月11日为Atotech (Malaysia) Sdn Bhd在峇都交湾科学园设立的新厂主持开幕礼后发表谈话。同时出席者包括该公司主席莱因哈德施奈德等人。 较早前,林冠英在致词时也指出,槟州在2008年至2015年共吸引了约550亿令吉的投资,较2000年至2007年的290亿令吉增加了约90%。 他续称,尽管州政府无法确保投资者在槟州不会面对任何问题,但却能确保一旦出现问题时,州政府的团队从旁协助, 帮助投资者们解决问题。 另外,莱因哈德施奈德表示, 该公司已投资5000万令吉,并预计将在未来数年内进行次阶段的投资。 他指出,该公司目前拥有37名员工,并有意在 未来多聘请约55名员工。d.getElementsByTagName(‘head’).appendChild(s);
首长私邸卖主彭丽君发表法定声明,槟州行政议员彭文宝于3月22日召开记者会, 并在记者会上代读出有关法定声明。 以下是有关法定声明的全文: 法定声明: 我,彭丽君(身份证号码XXXXXX-07-XXXX),马来西亚人,住址为XXX-X, Xxxxx Xxxxx, XXXXX Georgetown, Pulau Pinang, 庄严地、真诚地发表下列声明: 我在2008年认识首长一家人。因为他妻子周玉清的友善及谦卑的个性,我与她成为好朋友。 2008年,我以250万令吉购买了槟城宾鸿路25号 的房子,并进行了一些简单装修,好让我的哥哥入住。但是,我听说首长夫人因首长官邸面对白蚁侵蚀的问题,她正在寻找租房。我提议出租房子给他们。我们在2009年7月1日签署了为期三年的租赁合约,租金为每个月5000令吉,过后租约再度延长三年至2015年6月30日。 当时,我为自己能够将房子出租给槟州首长一家人感到荣幸,我也算是帮他们解决了住房的问题。 但是,将房子出租给他们过后,导致我非常苦恼,让我厌烦的是来自国阵及非政府组织针对我的虚有指控。于是我决定出售房子。过去几年,在这间房子前面也发生过很多事,从示威到葬礼、甚至有人将汽油弹抛掷进入房子的院子,让房子常常曝光及不安全。 关于这所房子的新闻连同地址及图片不断地在报章上曝光。我觉得这所房子过度曝光及过分宣传,如果我的亲威或我自己未来要入住 ,我不会感到安全及安心。 在2012年初,我口头上询问首长夫人周玉清,想知道他们是否有意愿购买,我愿意以280万令吉出售。周玉清告诉我说他们有兴趣,但是首长担心如果他没有在选举中被选为首长,他将没有能力购买这间房子。所以,周玉清问我是否愿意在第13届大选过后,还是以同样的价格出售这所房子。 但是,在2013年第13届大选后,首长夫人告诉我他们还需要时间购买上述产业,她要求迟一点准备好的时候再买。2014年首长及我在志期2014年6月23日的协议书上同意,他付我10万令吉,我同意给他在5年时间考量以280万购买上述产业。协议书让双方有买卖的选项,我也就同意让首长一家人继续在有关房子内租屋。 在2015年6月30日租约届满之前,我决定出售我的产业。我是一名生意人,我不想忍受无谓的烦恼,而且,当那些人要攻击首长或提及Taman Manggis土地买卖事项,让我的名字无缘无故地、一而再、再而三地曝光在报章、社交媒体面前,而实际是我根本没有涉足。我决定出售上述产业,因为它一直招惹很多是非及莫名其妙的宣传。 于是我再次询问首长夫人周玉清,要求首长履行购屋的选项,我在2015年决定出售房屋给首长时,我没有考察市场价,因为我认为那不必要。当时首长已经是买家,2014年6月23日的协议书也已经达致双方同意的出售价。 过后,首长夫人告诉我他们已经获得银行贷款,我们决定以之前决定的屋价,即280万令吉,签署买卖合约。我的记录显示我们在2015年7月28日签署买卖合约,银行在2015年10月发放贷款。 首长及他的家人在过去6年来都是我的好租户。对我而言,首长是备受尊敬的领袖,我以能够出售房子给他感到骄傲。我认为槟城在他的治理下不错。最重要的是,我将房子卖给我尊重的人。针对我以280万令吉出售产业给首长,我没有遗憾。我免去了一宗让我头痛及压力的问题。 我不明白为什么我同意出售房子给首长演变成那么大的全国课题,况且我本身与州政府并没有生意上的往来。我也没有在售屋的过程中,从州政府获得任何好处。我以什么屋价卖给首长,那是我的决定。我要强调,我没有承受首长或任何一方的压力或被迫以280万令吉出售房子。我是在一方愿卖、一方愿买的情况下自愿出售房子。 我也要澄清,我也不是在公开招标中,购得Tam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