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行政议会调整地税机制 未获规划许可一级土地改列“建筑用途”减地主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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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说:曹观友向媒体讲述土地税最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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槟州行政议会今日决定,针对未获得规划许可的一级土地(First Grade),以及未载明土地用途条件的土地(NIL),在涉及商业及工业用途时,一律重新分类为“建筑用途”征收地税,以降低地主的税务负担。

相关土地税率将按“建筑(其他)”类别征税,即城市土地每平方米0.70令吉,以及乡区土地:每平方米0.50令吉。不过,此类土地将不再享有现有的50%地税回扣。

槟州首席部长曹观友今日在新闻发布会上指出,此举是州政府在2026年地税检讨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机制的成果,旨在以更具民生关怀的方式,减轻受影响地主的负担。

与此同时,州政府也呼吁地主们应采取主动,通过法律程序积极开发各自的土地,共同推动各项发展活动,助力槟城的繁荣与进步。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全槟各县土地局共接获4,001份通过正式渠道提交的反馈与上诉,其中2,885宗涉及地税大幅上涨问题,包括一级土地地契、乡区升级为城市的土地、农业榴梿地、山地及税率调整等。

此外,另有1,116宗为技术性问题上诉,其中以跨两块以上地段建筑物最多,共574宗,其余包括地主面临财务困难、搁置项目、非营利组织及闲置土地等问题。

目前,已有3,043宗个案正由各县土地局及槟州土地与矿务局处理中。

 

///逾16万土地纳税人完成缴税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共有16万3262名土地纳税人已完成缴税,占2025年活跃纳税人数的54%以上。

 

/// 汇报获330会议各方认可

另一方面,曹观友补充,由民主行动党秘书长陆兆福于2026年3月30日主持的会议上,各方已接受并认同他就地税检讨所作的完整汇报。

///地税检讨背景与执行依据

《国家土地法典》(第828号法令)所赋予的土地法律权力、条例及指南

《槟城土地条例(修正)(第 4 号)2025》

《1963年国家土地法典(槟城与马六甲地契)法令》(第518号法令)

2024年3月20日获得州行政议会会议批准启动

2024年9月19日获得由首相主持的国家土地理事会(MTN)批准

州行政会议于2025年5月14日通过了将于2026年1月1日生效的新地税税率

《槟城土地条例(修正)(第 4 号)2025》已于2025年9月11日刊登宪报

汇报内容涵盖:
执行背景
执行目的
地税税率检讨的研究成果
涨幅百分比
与其他同等州属的对比
缓解涨幅影响的机制

会议同时强调,必须进一步加强宣导州政府所推行的地税回扣以及激励措施,尤其针对学校、宗教组织及非盈利组织。(完整列表详见附件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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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提供50%地税回扣
所有地主在符合最低税额及特定条件下可获50%回扣。这使得大部分地主所需缴纳的数额,与2025年(即地税调整前)的税额相近。

 

(ii)学校地税问题
2026年1月21日,州政府决定所有政府与私立学校统一征收每地段50令吉的象征性税率。截至2026年3月31日,受惠的学校地契已从最初的307个增加至522个,州政府为此减少了500万令吉的税收。

(iii)跨两个或以上地段的建筑物
2026年3月11日,州政府同意考虑相关地主的上诉,对于建在两个或以上地段上的商业或工业建筑,其地税将依据实际面积计算,不再受最低税率限制。此举解决了逾500宗相关上诉。

(iv)商业与工业地税不再受最低税率限制
鉴于县土地局接获大量投诉,指商业最低税率325令吉及工业最低税率1,200令吉远高于实际面积计算结果,州行政议会同意,商业与工业用途地税将依据实际面积征收,不再设最低税额限制。

(v)保留2026年检讨前的象征性税率,并统一设为50令吉
州政府于2026年3月11日决定,凡在此次检讨前原纳税额在1令吉至10令吉之间的地主,其新象征性地税将统一设定为50令吉,涉及29,000个各类用途地契。相关地主可联系各县土地局以进行账单调整。

(vi)分期缴付地税
州政府于2026年3月11日同意,允许面对财务困难或税额较高的地主分期缴付地税,惟须在同年内结清总额。

州政府所推行的各项优惠措施获得各方接纳。

与此同时,媒体所报道的课题也是会议讨论的焦点,即针对一级土地地契(First Grade),附 A、B、C条件,以及未载明土地类别及用途条件的土地(NIL),(其用途条件未经过规划许可与土地开发程序),将根据当前实际用途确定其税率。

截至目前,相关问题涉及估计超过800宗工业用途土地(未取得规划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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槟城土地与矿物局总监费扎尔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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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A

(i)提供50%地税回扣
所有地主在符合最低税额及特定条件下可获50%回扣。这使得大部分地主所需缴纳的数额,与2025年(即地税调整前)的税额相近。

(ii)对总额达2500万令吉的地税欠款提供100%罚款豁免,同时针对将农业用途土地转换为住宅用途的地契,提供50%地价折扣,并对首次于2020年推出,且于2025年12月检讨的地税减免上诉机制进行多项优化。

(iii)州政府通过州行政议会也同意,将审批最高2万令吉地税减免上诉的权限,下放至各县土地行政官,以加快上诉处理与结果发布的效率。

(iv) 学校地税问题
2026年1月21日,州政府决定所有政府与私立学校统一征收每地段50令吉的象征性税率。截至2026年3月31日,受惠的学校地契已从最初的307个增加至522个,州政府为此减少了500万令吉的税收。

(v)跨两个或以上地段的建筑物
2026年3月11日,州政府同意考虑相关业主上诉,对于建在两个或以上地段上的商业或工业建筑,其地税将依据实际面积计算,不再受最低税率限制。此举解决了逾500宗相关上诉。

(vi)已获批但搁置或尚未动工的房屋发展计划
对于已批准但未继续施工(搁置项目)或尚未动工的房屋发展用地,地主可向土地局提出上诉,以申请当年的地税减免。

(vii)采石场用途地税减免
州政府接纳了由槟州采石场协会(PQA)代表18家公司提出的上诉。州政府于2026年3月11日同意该协会的建议,即仅对采石作业区征收相关税率,而空地、缓冲区,通道等则采用特惠税率。此举使相关税额从680万令吉大幅降至130万令吉。

 

(viii)榴梿种植地税减免
州政府接获槟城果农公会的上诉,将榴梿种植税率从每公顷800令吉降至80令吉,与其他水果税率一致。州政府于2026年3月11日同意有关建议,这涉及超过700个地段。

 

(ix)商业与工业地税不再受最低税率限制
鉴于县土地局接获大量投诉,指商业最低税率325令吉及工业最低税率1,200令吉远高于实际面积计算结果,州行政议会同意,商业与工业用途地税将依据实际面积征收,不再设最低税额限制。

 

(x)保留2026年检讨前的象征性税率,并统一设为50令吉
州政府于2026年3月11日决定,凡在此次检讨前原纳税额在1令吉2至10令吉之间的地主,其新象征性地税将统一设定为50令吉,涉及29,000个各类用途地契,包括非盈利组织如宗教、慈善组织或公共墓地等。相关地主可联系各县土地局以进行账单调整。

 

(xi)尚未获分层地契 的多层建筑
州政府在2025年已同意,尚未获分层地契的多层建筑,按实际面积与用途征收地税,与已取得分层地契的建筑计算方式一致。

(xii)分期缴付地税
州政府于2026年3月11日同意,允许面对财务困难或税额较高的地主分期缴付地税,惟须在同年内结清总额。

 

(xiii)州行政议会也已审议并同意,优化针对混合用途土地(涉及一级土地,附 A、B、C条件,未载明土地类别及用途条件)的地税评估方式。

例如,若一块土地同时用于住宅及商业用途,且主要用途为住宅,则将按住宅税率征收,即城市地区每平方米0.70令吉,或乡村地区每平方米0.50令吉。另一个例子是,没有任何建筑结构但长满杂草、灌木等的空地,将按农业用途(其他)税率征收,即每公顷25令吉。

出席者包括槟城土地与矿物局总监费扎尔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