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各方式推动土地发展 首长:州政府非售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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槟州首长曹观友反驳本那牙区州议员莫哈末尤斯尼所指“州政府售地以填补财政需求”的说法。

他指出州政府通过土地处置所带来的不仅是财政收入,更能带动地区发展、创造就业机会,并提升当地经济价值。

“从技术层面而言,州政府并非‘出售’土地,而是通过《1965年国家土地法典》所允许的方式,如土地批给、租赁或其他租赁形式来处置土地。 因此,‘售地’这个词并不适用于州政府的土地行政范畴。”

他于槟州议会中在总结环节上如是表示。

曹观友进一步指出,在进行土地处置事务时,槟州政府将依据国家会计局和产业估价及服务局(JPPH)提供的土地现值作为参考。

“若有关土地涉及策略性发展计划,包括兴建房屋等项目,州政府将采用‘征求建议书’(RFP)方式处置相关土地。这有助于州政府获取比市值更高的溢价收入。”

他补充,有关的土地处置方式并不会削弱州政府的土地持有量,亦非单纯为了提升州政府收入,而是为了推动发展及提升该地区的社会经济水平。

“如果选择不发展相关土地,州政府将需承担保养与管理成本,而民众也无法享受来自该土地发展所带来的便利与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