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州地方政府、交通管理及治水委员会主席曹观友宣布,槟州行政议会议决,市议员现有空缺不会马上被填补,惟将连同新届任期市议员,即2013年7月1 日至2013年12月31日任期者,同步委任。 他说,新一届的市议员委任预料将会在6月杪宣佈,同时也将重新调整市议员津贴,以符合市议员的角色、责任与服务。 同时也是巴当哥打区州议员的曹观友于5月15日,针对市议员委任一事发表文告指出,槟州行政议会于5月14日的会议中,已针对市议员委任一事作出讨论研究。 “槟州行政议会于2013年1月2日的会议,以及2013年1月10日的会议中通过,在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第10 条文下,委任檳岛市政局及威省市政局各24名市议员,生效期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他说,槟州秘书办公室的地方政府部于4月29日接获槟岛市政局的来函通知,指3名槟岛市议员已辞职,姓名、政党及辞职日期如下: I) 莫哈末拉昔(公正党),2013年4月19日 郑来兴(行动党),2013年4月20日 林秀琴(行动党),2013年4月20日 与此同时,威省市政局亦来函告知3名威省市议员已辞职,当局也采取同样的行动。姓名、政党及辞职日期如下: I) 孙意志(行动党),2013年4月19日 ii) 沉志强(行动党),2013年4月19日 赛米卡尔(公正党),2013年4月20日 他表示,槟岛市政局及威省市政局的市议员空缺,以及两个市政局将在2013年6月30日截满的市议员任期,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处理重新委任的事务,以确保地方政府為民服务的运作不受影响。 “然而,槟州行政议会议决,市议员现有空缺不会马上被填补,惟将连同新届任期市议员,即2013年7月1 日至2013年12月31日任期者,同步委任。” 他也说,新一届的市议员委任预料将会在6月杪宣佈,而且市议员津贴将重新调整,以符合市议员的角色、责任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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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2010年泰国文化节在槟城举办泰式水果与食物节后,因遇上泰国南部水灾导致长达3年之久无法来槟举办,这一次由泰国南部边境县属行政中心(SBPAC)再次携手在槟城举办2013年泰国文化节。 泰国驻槟总领事丝丽拉于5月25日的记者发布会上表示,今年能够在槟城时代广场(Penang Times Square)举办2013年泰国文化节,首先要感谢槟州文化及旅游发展委员会主席罗兴强行政议员及泰国南部县属行政中心两者之间的合作。 她说,这次在槟城时代广场户外停车场举办的2013泰国文化节是从6月6日至10日,将会是从早上10时至晚上10时公开给公众免费入场。 她补充,这次主要是推广泰国文化及美食之外,也将会与本地人及旅者进行人与人贸易和文化的交流,并促进善意和相互理解的连接泰国及马来西亚的文化。 她说,有56个摊位在这次泰国节上售卖来自泰国各区产品及美食,同时也有泰拳及马来文化等表演。 她表示,将邀请槟州首长林冠英为今年2013年泰国节的开幕嘉宾。 槟州文化及旅游发展委员会主席罗兴强行政议员表示,希望能够举办更多类似活动把泰国的文化及美食带入槟城,除了带给本地人也可以带给来槟城旅行的游客们。 他说,槟州与泰国除了在历史上,同时也在文化及美食上连接,希望泰国节能够成为槟城的常年活动以外,也希望越办越大。
向来是槟城年度旅游项目吸睛点之一的槟州国际龙舟嘉年华会将于6月8日至9日在直落巴巷水坝举行,届时将有21队来自多个国家的队伍争一胜负。 槟州文化及旅游发展兼槟州龙舟委员会主席罗兴强行政议员于5月25日召开记者会时表示,今年的槟州国际龙舟嘉年华会获得了21支包括国内外的队伍参与,其中有7支队伍来自海外国家,分别有3支来自澳洲,泰国、新加坡、印尼及菲律宾等国家队伍各一支参赛。 同时也是2013年槟州国际龙舟嘉年华主席的他说,这年的国际龙舟嘉年华会的优胜者将会获得奖杯及奖牌,同时他希望民众能够踊跃出席这一年一度的盛会,包括前来槟城游玩的游客也可以参与其中。
槟州首席部长林冠英于2013年5月21日在乔治市光大发表声明: 警方必须采取行动对付那些涉嫌滋扰大马人权,在声援释放学运领袖阿当阿迪和平烛光会上闹事的暴徒。 一群亲国阵支持者到理科大学外暴力干扰30人出席的烛光会,《当今大马》记者刘嘉铭和《南洋商报》记者黎添华也被袭击。 槟州政府谴责这批国阵支持者的暴力行为,记者们已向警方报案,可悲的是,在场的政治部警员并没采取任何行动对付暴徒。 我将致函槟州总警长拿督阿都拉欣,要求警方采取行动。 允许性侵未成年少女的强奸犯脱罪毫无道德,没有任何强奸犯可以被允许迎娶受害人来脱罪。 槟州政府感到震惊,国阵联邦政府和总检察长似乎纵容强奸未成年少女的犯人,让犯人迎娶受害人来逃脱强奸罪的控状。 昨天的沙巴州法定强奸案,因施暴者愿意与13岁的受害者结婚,控状或许被撤销一事,是不能被接受的,因为犯罪就是犯罪,必需严惩。 允许一名强奸犯在强奸受害人之后逍遥法外,允许强奸犯娶受害者而不受处分,不只是道义上离谱,更完全颠倒道德的是非。 这么一来,我们还能用什么来保障和保护未成年人及未成年少女,免于受强奸犯的侵害? 法定强奸案刑事条文的设立,是为了保护那些不知自己性行为所带来的后果的16岁以下的少女。如果男人可以借娶被他强奸的年轻受害人为妻而逃脱法定强奸罪名,那这项例外,会否在往后延伸至鼓励所有的强奸犯,借迎娶受害人过门而逃脱罪名? 允许强奸犯娶受害者,以逃脱他犯下滔天罪行所应受到的惩罚,是道德败坏的。此举是在惩罚受害者而不是施暴者。施暴者及强奸案受害者可以在往后结婚,因为这是他们的权力,但是没有人可以把这当成一个逃脱罪名的条款。 作为一个女儿的父母,我们关心未成年少女及未成年者被人占便宜。如果法律不能保护他们,我们要法治来做什么?我希望有关当局能因蒙羞而施压,采取行动对付所有的法定强奸案件,不管施暴者是否有与受者者结婚,罪案就是罪案。 林冠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