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负担屋正式开放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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槟州民联政府推出全新可负担房屋申请表格(PN1)供民众前往光大3楼处免费领取,共有10项、2万个单位房屋发展计划遍布槟岛、威省,让槟州子民实现居者有其屋的梦想。

 

 

槟州首长林冠英于1214日在光大3楼的推出全新可负担房屋申请仪式上表示,槟州民联政府推出可负担房屋主要是协助首次购买房子的槟城人,让槟州人能居住有其屋。

 

 

州政府为中廉价及廉价可负担房屋定了新规则以保障购屋者的权利。槟州政府通过槟州发展机构在槟岛、威省兴建的2万间可负担房屋,分别是槟岛4项总3448间:即齐来亚路1900间、公芭694间、日落洞556间及前八条路网寮298间;威省6项峇都加湾11800间、甘榜爪哇707间、麦曼珍250间、安邦惹惹1200间、大山脚968间及柔府1600间。

 

 

他说,州政府将实行购屋者协助及条件(Shared Ownership Scheme),让槟州政府协助没有能力购买房屋者,如果购屋者无法向银行借得90%100%的款项,那么购屋者可向州政府申请30%免费贷款,向银行借款70%款项。州政府也实行先租后买(Rent-Buy Scheme)计划,让部分无法向银行借贷任何房款的民众申请。

 

 

成功申请获得中廉价(72500令吉)及廉价房屋(42000令吉)的民众不能够在10年内出售该房屋,除非获得特别批准,但该房屋也只能出售于等候分配者。同时,获得25万令吉至40万令吉可负担房屋的购屋者不能自阿5年内出售房屋单位。这项规定之局限于201421日及之后的房屋交易单位杜绝炒买所获得的房屋。

 

 

他表示,这次免费获得申请房屋表格可说是槟州政府开启先例,也是历史性的一刻。

 

 

若无法前往光大获取表格的民众可通过槟州免费网络(Penang Free Wifi)浏览房屋部网站(http://erumah.peng.gov.my)获得免费申请,但唯独没有免费房屋。

 

 

州政府可负担房屋计划并不是先到先得,而是优先给首次购屋者。若符合资格者过多,州政府也会委任稽查公司筛选,也会透过抽签方式分配,确保分配房屋单位过程公平。”

 

 

州政府过去采取节俭及良好的施政获取盈余及打击贪污,以筹集可负担房屋基金,为槟州存下5亿令吉基金兴建可负担房屋,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最起码这只有槟州政府办得到而已。若反对政党和槟城消费人协会要因此起诉州政府,州政府会做好准备应付,并不是州政府态度嚣张,而是槟州政府准备协助槟州人民,让他们居者有其屋,同时希望人民在槟州政府因此面对挑战时,能够挺身维护。

 

 

他说,有意申请SP齐来亚的购屋者,必须在明年331日前提交该申请表格,其他的申请房屋表格则必须在630日前提交到光大3楼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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槟州首长林冠英(左)在主持全新可负担房屋申请表格推介仪式时强调,槟州民联政府推出可负担房屋主要是协助首次购买房子的槟城人,让槟州人能居住有其屋。中为彭文宝行政议员及佳日星行政议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