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弃残旧交通工具在公共场所属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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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有法令,当槟岛市政局执法人员将车子拖回后,必须等待1年无人认领后,才可以报销有关车辆。基于当局的地方有限,一旦有过多的废弃车子,就会出现车库爆满的情况。

 

车主们注意了!槟岛市政局从即日起对付将残旧车辆废弃路旁的人士,并考虑将违例车主提控上庭!

槟岛市政局执法与公共教育小组交替主席陈金辉博士指出,民众将残旧交通工具废弃在路旁或任何公共场所属于犯法行为,一旦当局接获投报,就会发出通知及传票,甚至是将有关车辆拖走。

他指出,在拖回车子后,当局也会透过陆路交通局资料来追查车主下落并给予通知,一旦长时间没人前来认领,当局将考虑将有关车主提控上庭。

废弃车辆在路旁不仅会造成交通使用者的困扰,同时也增加市政局的负担。”

他指出,根据现有法令,当槟岛市政局执法人员将车子拖回后,必须等待1年无人认领后,才可以报销有关车辆。基于当局的地方有限,一旦有过多的废弃车子,就会出现车库爆满的情况。

他希望民众能够自行将残旧车子报销,因为市政局并没有提供报销废弃交通工具的服务。

他补充,当局可援引1974年道路、沟渠及建筑物法令将上述车主提控上庭。

陈金辉是于310日在槟岛市政局锡矿路执法单位办事处召开记者会时发表谈话。同时出席者为槟岛市议员陈伟俊等人。

他续言,民众若发现废弃车辆,可拨打市政局热线04-2291179投报,执法人员也将在接获投报后展开执法行动。

根据资料显示,槟岛市政局去年共拖回124辆车子,其中40辆放置超过1年并已报销,目前尚有84辆无人认领;当局目前也正在与警方及陆路交通局查核304辆摩多车主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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