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将抗争到底!” 林冠英否认受贿330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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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完全没有根据的指控,我将抗争到底,绝不向带有政治意图的指控低头。”

前槟州首长林冠英表示,反贪会指控他受贿330万令吉,以协助一家公司获取槟州三条大道与海底隧道计划,完全没有出示任何有力的证据,甚至在盘问期间,也没有提起与上述款项相关的问题。

“他们也没有要求我证明这笔钱是否存在,无论是在为本身的银行户头或者现金,他们甚至没有在盘问时提起过这笔资金的任何问题。”

“我想反问反贪会,为何之前完全没有提起任何330万令吉的问题,在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这笔钱存在的情况下,他们是根据什么来提控我贪污?”

他是于周一早上9时,前往槟州反贪特别法庭面控后,召开记者会时这么表示。

槟首长曹观友为林冠英加油打气。

他补充,如果在不必出示任何有力证据,包括证明这笔贿赂金额存在,就能随意提控某人,那任何人都可能在没有充足理由下,就被提控上法庭,这对人民而言非常不公平。

他重申,本身并没有收取任何贿赂,因此,他将通过法庭来捍卫本身权益,以还他清白。

林冠英被控于2011年1月至2017年8月,在位于槟城光大28楼的首长办公室,利用槟州首长职权为自己牟利,收取330万令吉贿赂金,以协助拿督扎鲁阿曼的公司获取63亿4138万3702令吉的槟州三条大道与海底隧道计划。

他因而抵触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24(1)条文,也可在第24(1)下被定罪。一旦罪成,可被罚款不超过5倍贿赂金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有关案件由阿末阿兹哈里承审,副检察司为阿末阿卡然、莫哈末姆卡再尼法日兹和法里芝查丽拉仁当。

无论如何,林氏在主控官宣读控状后否认有罪,有关案件将在9月9日,在吉隆坡地庭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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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观友等现身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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槟州首长曹观友、第一副首长扎基尤丁和第二副首长拉玛沙米等,也在开庭前陆续抵达法庭,以示对林氏的支持。

此外,为了响应警方呼吁,支持者也没有在法庭外举办集会,仅安排部分志工抵达现场,协助维持次序。

槟州首长曹观友、扎基尤丁、拉玛沙米等人,在开庭前陆续抵达法庭,以示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