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槟州部分食品厂家卫生情况欠佳,槟州卫生局食品安全与品质组副主任古娜菲莎表示,该局将把违例者资料转交市政局,让该局决定是否继续向这些违例厂家,特别是屡犯者发放营业执照。
古娜菲莎指出,当局在10月15日展开的取缔行动中,共突击了州内19间食品工厂,在这项行动中,除了开出6张总值1万2650令吉的发单外,更勒令5间卫生情况无法达标食品工厂停业14天。
她指出,在这些被勒令停业的工厂中,不仅卫生情况欠佳,厂内的物品也显得相当杂乱,有者更将厕所当作储藏室使用,将员工们的衣服以及部分食材存放在厕所里。
“此外,还有一家百年老字号的腐竹厂员工赤裸上身制作腐竹,免不了身上的汗水污迹掉入食品中;他们也把用过的毛巾披在用来风干腐竹的木杆上。”
她表示,基于大部分食品工厂的营业执照皆由市政局发放,卫生局只能上述违规的业者们开罚单及勒令他们停业清洗,并无法吊销他们的执照。
“因此我们将把违例者资料提转交给市政局,让他们决定是否继续向这些违例者,特别是屡犯者发放营业执照。”
古娜菲莎是于10月16日针对上述取缔行动召开记者会时发表谈话。同时出席的有该局官员黄纪宝等人。
根据2009年食物卫生条例第32条文(基本衣着指南),制作食品的人员必须穿戴帽子、围裙及正规鞋子,绝对不能赤膊上身或穿拖鞋以确保食品卫生。
古娜菲莎也提醒雇主,确保员工接受预防针注射并报读当局规定的食物处理课程,否则将面对传票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