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岛市厅遭指责无法执行清洁工作    黄顺祥:清洁工作一直都在进行着

槟岛市政厅市议员黄顺祥否认市政厅无法执行公共清洁工作的指控。

黄顺祥于2月11日发表文告指出,作为槟岛市政厅的一方,他要否认槟消费人协会会长莫哈末伊德里斯于2016年1月12日在英报《星报》针对市政厅的指控,后者在《星报》指控市政厅无法执行公共清洁工作, 导致州政府著名的“槟城清洁、绿化、安全及健康” 形象受损。

他透露,根据槟岛市政厅的市政服务局所提供的资料,清洁工作一直根据管理者所拟定的时间表进行。

他指出,槟岛市政厅进行清洁公共水沟时间为每日早上6时30分至下午3时41分,而清洁各公路时间则是每天早上6时30分至下午3时41分清洁主要街道,及每周三次,从早上6时30分至下午2时30分清洁次要街道。至于清洁海滩时间则由早上8时至下午4时清洁29排海滩。

他指出,槟岛市政厅委外予承包商进行清洁公共水沟时间则为每周三次,从早上7时至下午4时(周日除外),而清洁各公路时间则是每日早上7时至下午4时清洁主要街道,以及每周三次,从早上7时至下午4时清洁次要街道。

他透露,海滩、道路及沟渠的清洁工作一直都是持续进行(属于日常清理)。清洁工作的清理程度得视乎一个区域的清洁环境改变而定,例如当某特定区域发生骨痛热症、假日或不寻常海流将海上垃圾带到岸边等。

他说,当一些特定区域人手不足的时候,还会组成“特别小组”清洁队支援,至于一些人手无法进行的清沟工作就得靠清沟车进行。”

“必须在此重申,槟城州政府一直非常重视各方面的清洁,因为州政府致力要成为全马最清洁的州属。槟城已经今非昔比,不再是以往所指控的“垃圾州”,这不只是槟岛市政厅及威省市议会所努力的成果,也是州政府所努力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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