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落巴巷采石场非法运作 佳日星:设特委会探讨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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槟州地方政府、房屋、城市及乡村规划委员会主席佳日星指出,将成立特别委员会从现有法律和指导方针,针对直落巴巷采石场非法运作事件进行探讨、讨论修法的必要性以及拟定新的方针。

他是对日前 《星报》、《马来前锋报》、《阳光日报》以及《槟州山城观察组织》 报导及揭发直落巴巷采石场非法运作的消息,而做出回应。

他说,即将重新进行探讨的法令包括《1976年城市与乡镇策划法令》、《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1974年街道沟渠及建筑法令》、《1974年环境素质法令》等。

“这是我们的责任以及任务,冀望可以更有效地采取必要的行动。我希望,这件事可以对未来其他采石场运营者起到威慑和预防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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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德兰:采石业者需提交土地工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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槟岛市政厅工程部主任拉詹德兰强调,所有涉及采石的工作必须遵守《国家土地法》,并归土地与矿物局管辖。

他说,在《2018年槟州采石条例》于2019年7月1日生效前,所有采石场经营者必须获得土地及矿物局发出的执照方可运行,惟土地状况1级( Grade 1)的采石场则可被豁免。

“然而,自今年7月1日的《2018年槟州采石条例》生效后,该条例第19(3)条列出,凡于2010年5月26日前就开始运营的采石场需向地方政府提交土地工程图(Earthwork Plan),以获得批准并受到当局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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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局曾指示停止采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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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表示,直落巴巷采石场实际上自60年代开始运作。然而,该采石场在2012年开始停运后却又在今年恢复运作。

“直落巴巷该采石场营运者却未呈交任何有关土地工程图予槟岛市政厅,而槟岛市政厅也在今年2月14日根据《1974年道路、沟渠及建筑物法令》第70A条文,向采石场营运者发出通告,指示营运者停止所有采石工作。”

他补充,截至目前并未有被挖掘的矿物或石粒从该采石场运输出,采石场停止了挖掘工作,但砸碎石头的工作仍在进行中。

他也提及,在今年9月26日,槟岛市政厅法律顾问、槟岛市政厅执法局、马来西亚皇家警察、矿物与地球科学局、土地与矿物局、水利灌溉局和土地局也展开会议,以对营运者采取应当的执法行动。

“槟州市政厅将与矿物与地球科学局、土地与矿物局联合采取执法行动,并根据副检察司的决定进行起诉;对于河流污染导致鱼类死亡的问题,槟岛市政厅将会与环境局和水利灌溉局协调以采取适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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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导:陈芷恩
摄影:程晋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