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驳环境部长言论 首长:槟政府已宪报70%集水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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槟州首长曹观友反驳环境部长指“槟州政府从来没有宪报任何土地做为集水区”言论,并强调州政府自2004年开始,已经逐步把3565公顷,或70%森林保护区宪报为森林集水区。

首长解释说,槟州原本是在供水基本规定(EPA)下,最早宪报集水区的州属;但在2019年8月第75次国家土地理事会上,却提出集水区也必须在1984年国家森林法令下,做出集水区宪报。

他指出,部长所指的槟州没有宪报集水区其实是错误的,因为这只是同样以保护集水区为目的的宪报,却在不同法令下被重复所造成的误区。

首长是今天在记者会上,面对媒体提问时这么表示。

他补充,州政府不仅宪报保护集水区,而且也已经同意增加集水区范围,一旦新一轮的宪报完成,槟州政府将有3790.54公顷的宪报集水区,也就是说槟州将增加5%的集水区范围。

“我在2019年9月30日主持了一项特别会议,就上述课题做出讨论,而槟州森林局也重新审视包括升旗山在内的集水区资料。”

他续说,有关课题在今年12月2日也被带上槟州行政议会讨论,而议会也不反对把原有的集水区森林宪报在1984年森林法令之下。

他透露,槟州森林局目前已经在进行宪报程序,预计在明年6月将会完成有关工作。

“槟州政府并没有隐瞒任何事实,而且还主动增加集水区,而且槟州也是我国少有没有在森林保护区内进行伐木活动的州属。”

“槟州政府最后一次的伐木活动是1972年,这也证明州政府对这项课题的看重程度。”

另一方面,槟州森林局主任莫哈末依兹哈重申,槟州政府早已引用其他现有法令,来保护州内的集水区,而这也意味着,槟州只是需要在国家森林法令下,重新宪报同样区域为集水区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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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NOOR SITI NABILAH NOORAZIS
影音:程晋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