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发展湖内山山坡地 地主将被市厅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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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Rajendran (tengah) dalam sidang media di kawasan tanah persendirian terbabit di Bukit Relau di sini pada pagi tadi.

未呈交任何申请下发展私人山坡地,地主被采取行动对付提控上庭。

槟岛市政厅工程部主任拉占德然透露,当局是于今年年头发现上述位于槟岛湖内山(Pulau Relau)地段,在没有经过批准下,在山道上铺上洋灰路和稳定斜坡工程。

“我们根据1974年街道、沟渠及建筑法令第70A条文,发出3张通知信,要求地主立刻在上述地段停止所有作业。”

“我们将依循法律途径来解决上述问题,一旦罪名成立,地主将可被罚款最高5万令吉,或不超过5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据知,除了发出通知信之外,当局也曾在今年4月,和警方一起展开联合行动,突击检查上述地段,并带走8名员工进行调查。

他是于周一早,与一众官员前往上述地段进行视察时,这么指出。

他补充,在当局采取行动后,有关地主也在最近呈上规划准证申请发展成为种植地,但市政厅将暂时不会做出考虑,是否批准有关工程继续进行。

“任何发展都必须要经过申请,就算是在私人地段,想要进行工程都必须依照程序提出申请,否则当局将采取行动对付。”

被询及上述工程结构是否存有安全隐忧时,他透露,目前仍然等待地主呈上工程的数据,才能进行进一步评估。

据观察,上述未经批准的道路,有许多登山者及脚车骑士来往,因此,他促请民众暂时避开上述地点,以策安全。

上述地主曾在2015年,在附近地段未经当局允许进行土地工程,被罚款1万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