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州议会必须举行 首长:明日行政议会寻合适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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槟州首长曹观友强调,槟州议会必须进行,槟州政府将会在明日的行政议会上进行讨论,商讨如何配合行动管制,寻找合适的进行议会方式,其中包括缩短议会时间。

曹观友指出,根据宪法,我国的州议会必须每半年进行一次,否则将被视为没有履行职责,甚至会有自动解散的风险。

州议会的召开日期是4月17日,即5月6日前必须举行会议,否则将面对自动解散。

因此,虽然在行动管制期间,但举行州议会仍是做为州政府必须履行的职责之一,但如何去进行会议,则胥视于明日的会议结果。

“我们或许会先完成简单的议会程序,等待行动管制后,再来进行进一步的议会;或者以其他更好的方案来代替,这就要看看我们接下来的讨论结果。”

他是针对记者提问槟州议会是否如期举行一事,做出以上回应。

他补充,当局目前已经收到议员提问,而当局也将会以书面回答方式回复,所有程序将会继续进行,但进行方式将会更改。

“州政府也希望议会能够按照早前所定下的日期,即4月17日如期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