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广告布条乱乱挂    市厅拟把业者控上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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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做生意打广告没问题,只要你合法!

槟岛市政厅公共卫生及执照小组交替主席王宇航呼吁有意在州内张挂任何形式广告的商家依法行使,否则将会面对罚款甚至被控上法庭。

王宇航呼吁有意在州内张挂任何形式广告的商家依法行使。

王宇航今日召开记者会说,槟岛乔治市和峇央峇鲁一带自本月9日起被发现张挂了许多未经申请的广告布条,执照小组接获投报后在10天内共拆下约450幅相关布条。

他说,该布条是在台风利奇马袭击北马的那一天开始被发现,相信是由外州房地产公司所张挂。当局一共在有关的布条中记录到了4个电话号码。当局曾尝试拨打这些电话,只是都联络不上。

“当我们将这些未经申请的布条拆下时,还是有人继续张挂。我们呼吁有关布条的拥有者在3天内前往槟岛市政厅执照组,让我们教你如何正确地、合法地张挂广告。”

执照小组接获投报后在10天内共拆下约450幅相关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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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宇航:业者受促周五前与官员会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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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当局早前已经发出了3天的通牒,请该布条的拥有者到市政厅去与官员会面,但无人前来,因此当局再给出最后3天的期限,即拥有者必须在23日(周五)以前与市政厅官员会面。

他理解,或许有关的商家并不是来自槟城因此对地方政府条例有所不了解,但市政厅可以在没有收费的情况下提供协助,教他们如何正确的申请执照张挂广告。

他指有关布条的拥有者若在3天内没有出现,他们将把此案交给槟岛市政厅法律小组,探讨将他们控上法庭,或要求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中止这4个电话号码的通讯服务。

他说,任何未经申请而张挂广告布条者可遭槟岛市政厅开出罚单,每个布条的最高罚款为250令吉。

未经申请而张挂的布条相信是属于外州房地产公司。

“我们也可以依据地方政府条例,将布条拥有者控上法庭,罪成者可在2000年槟岛市政厅(广告)条例下,面对不超过2000令吉的罚款、监禁不超过一年或两者兼施;或在1980年槟岛市政厅(卫生与公共安全)条例下,面对不超过1000令吉的罚款、监禁不超过6个月或两者兼施。”

他呼吁这些商家停止这类没有公民意识的行为。

询及会否对有关布条的拥有者采取行动时,王宇航指该罚的还是会罚,并指其实不正确的张挂广告布条是会危机公众的安全。

他说,槟岛市政厅在今年1到8月之间,一共拆下了1万7330各种类型广告,包括布条、贴纸以及小型广告板等。

槟岛市政厅呼吁商家停止没有公民意识的行为。

出席者包括槟岛市议员陈慧萍、邓智伟和阿扎哈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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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导:杨茵茵
摄影:NUR AMIRAH HUSNA ROSL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