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州议会通过动议 悬空4变节议员议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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槟州第14届第5季第3次立法会议今早召开,槟州政府提出动议,悬空4名变节议员的席位,动议在中午通过后,4人即时被促离开议会厅。

为了让路给悬空4州议席动议,槟州首长曹观友要求援引议会常规第15(3)调整议会议程,将原本先进行的口头询问挪后。

这项动议乃根据联邦法院裁定槟州宪法第14A(1)条文有效后提出。联邦法院于2022年8月裁定槟州反跳槽法合法合宪,并裁决槟州议会在州宪法加入的第14A新条款有效及合宪,该条款与联邦宪法第10 (1) (C)条款一致。

根据州宪法第14A条款(反跳槽法令),一名州议员中选后,一旦退党、被开除或被终止党籍,其议席将被悬空。

4名变节议员分别是柏淡州议员卡立梅达、直落巴巷州议员祖基菲里拉金,诗布朗再也州议员阿菲夫和双溪亚齐州议员祖基菲里依布拉欣。

动议是由槟州第一副首长扎基尤丁提呈(图下),他提及,根据槟州宪法第19(5)条文,如果州议席在限期少于2年的情况下悬空,则不必填补有关空缺。

“阿菲夫及祖基菲里依布拉欣,本为公正党党籍,但之后被公正党开除而违反上述条文。”

“至于卡立梅达和祖基菲里拉金,则是在大选期间使用公正党旗帜上阵,但随著国盟政府的成立,两人宣布不再支持槟州希盟政府,并成为槟州反对党州议员。”

根据槟州宪法第14A (1) (a),当一名州议员改变其政党,该州议员必须悬空该议席。

“如果该州议员拒绝悬空议席,那么则由州议会根据州宪法18(1)通过动议来做决定。

1981年选举(选举程序)条例第11(1) (c)和第25F明显指出,2名土团党州议员是由公正党提名,而不是以土团党竞选,因为土团党在第14届 大选时尚未注册为政党。

“2名土团党州议员在法庭上供词时也承认,在第14届大选时他们是以公正党标志上阵,以作为希盟其中一个盟党。”

“2名土团党州议员供词也说,希盟发生政变”以致土团党退出希盟,之后与国阵和伊斯兰党成立国盟。他们也承认收回对希盟的支持。因此基于2名土团党员在第14届大选时使用的政治平台,2人应该被当作跳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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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浪中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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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空4名变节议员席位的动议在历经3小时于中午12时55分在声浪中通过,即同意声浪大过反对声浪,议长拿督刘子健(下图)促他们即时离开议会厅,一行人随之离去。

槟州政府于2020年7月29日议决,将援引槟州宪法第14A条文,提呈动议至槟州立法议会,以寻求通过,悬空4名议员的州议席。但基于爆发冠病疫情,当时不适宜举行补选,槟州行政议会当时撤回悬空议席的动议,推迟至今。

4名议员早前亦有采取法律行动阻止被悬空议席,他们于2020年10月联合入禀法庭挑战槟州反跳槽法的合法性,并申请禁制令, 阻止槟州政府提呈悬空议席的动议。

不过,联邦法院于2022年8月3日做出重要裁决,说明槟州宪法第14A反跳槽法条文有效,也符合联邦宪法第10(1)(c)条文。

槟城高庭也基于三权分立原则,于今年3月2日驳回4名州议员所提出,阻止提呈悬空议席的临时禁令申请。

曹观友等人在通过动议后离开会议厅。

槟州首长曹观友说,他要感谢这4名议员将此案带上法庭,并证明了槟州2012年通过的反跳槽法令有效。

他指出,1992年吉兰丹州议会诺丁沙烈 (Nordin Salleh)的判例,是个“标志性”的裁决,让法庭依据此案作为范本进行裁决。

“勿抱怨州政府没有耐心等待,我们正是等待联邦法院的裁定,遵照一切法律程序后,才延迟了两年半提呈这项动议。”

4名州议员向法庭寻求阻止州议会悬空他们的议席,不过在上周四被驳回,无论如何,至今为止,槟州政府并未收获任何指令表明不可提呈相关动议。

针对柏淡区州议员卡立梅达表示,州选即将来临,为何需在此时悬空议会,“重点”是什么?对此,曹观友强调,“重点”并不在于“个人”,而是在于捍卫维护我们的宪法。

“当我们宣誓成为人民代议士时,就是要为捍卫宪法而努力,以及政治的伦理和道德。”

他揶揄这4名议员至今为止还搞不懂何为“重点”。

“诗布朗再也州议员阿菲夫担任行政议员时,表现还算不错,有想法和魄力,但试想想,若没有州政府给予的权利,你还能做什么?这些都是你在身为州政府的成员时,所赋予的权力,而不是身为反对党能享有的权利。”

他强调,反跳槽法早在2012年通过,并在2013年正式实施,而诗布朗再也州议员已在2013年成为州议员,不可能不知道相关法令。

“在2018年成为州议员的议员们更不应该不知道该法令。”

“法律已经清楚阐明,错的是你选择了跳槽,背叛了人民的信任!”

他也表示,一些议员披上了政党的旗帜上阵,赢的议席后,却忘了“政党”,眼中只有“自己”。

“你们应该要知道,许多选民选的不是“人”,而是希望选择政党作为政府,这就是反跳槽法存在的意义,避免胜选党员跳槽。”

4人在离开议会厅前表示会继续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