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溪赖滤水厂污泥溢流事件 再里尔:PBA已警告承包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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槟州基础设施、交通及数码委员会主席再里尔指出,针对今年4月21日发生的威省双溪赖滤水厂污泥溢流事件,槟州环境局已于8月27日援引《1974年环境素质法令》第31条文,向槟州供水机构(PBAPP)发出指示通知,要求采取围堵及清理措施,避免混合污水流入水域;惟环境局并未针对这起事件开出罚单。

他说,根据槟州供水机构提供的资料,这起事件并非有计划地将污泥排入甘榜百大年(Kampung Petani)水沟,而是双溪赖脱水厂(Sungai Dua Dewatering Plant,SDDP)在泵浦发生故障后进行模拟或操作测试期间,污泥储存槽(Sludge Holding Tank)发生溢流,导致含有悬浮固体及污泥的水流入附近水沟。

他说,事发后,双溪赖州议员、水利灌溉局、环境局及槟州供水机构于4月22日联合前往现场检查,随后分阶段展开围堵及清理工作,并于4月30日完成。

再里尔指出,槟州供水机构事后也采取多项纠正措施,包括制止污泥溢流、围堵受影响范围及展开清理工作,同时关闭涉及的排放通道,避免污泥再次流出厂区,并加强滤水厂操作及承包商活动的检查与监督。

他说,槟州供水机构也要求任何可能导致污染物排放至外部环境的模拟或操作测试,必须事先向该机构通报并获得批准,以加强高风险活动的管控。

他指出,负责操作有关设施的Alam Aliran Kualiti(马)私人有限公司,目前正在兴建额外污泥储存池,以提高储存容量及降低再次发生溢流的风险,工程预计于2026年10月31日竣工。

他补充,长期改善措施还包括兴建第二座储存池,以提升紧急储存容量及应对操作中断时的污泥溢流能力。不过,有关工程涉及土地征用,必须先完成相关协调及手续,才能展开建设。

针对环境局采取的法律行动,再里尔说,环境局于8月27日向槟州供水机构发出《1974年环境素质法令》第31条文指示通知,要求最迟于9月26日完成围堵及清理混合污水的工作,以防止水域受到污染。

他说,尽管槟州供水机构已于4月30日完成清理工作,但该机构仍于9月25日向环境局提呈正式回复,并于9月29日提交附有照片的纠正措施报告。此外,槟州供水机构也已向Alam Aliran Kualiti(马)私人有限公司发出正式警告信,要求该公司改善操作管控、监督及事故汇报程序。

至于受影响居民的赔偿问题,再里尔指出,任何有关财物损坏或生活受到干扰的索赔,都必须经过相关单位审核及评估。居民须提呈完整资料及佐证,以便当局展开调查,并确认所申报的损失或影响是否与这起污泥溢流事件有关。

他说,赔偿责任及是否支付赔偿,将根据调查结果、索赔评估、相关责任方的责任,以及合约和现行法律规定作出决定。

再里尔是代表首长,在槟州议会回答双溪赖州议员莫哈末法兹的口头提问时,如是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