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州行政议员魏子森指出,槟州政府目前暂不对含尼古丁电子烟产品的销售作出新的政策决定,须等待联邦政府进一步敲定相关法律及执法安排。
他说,目前相关法律影响及执法方式仍由联邦政府研究与讨论,尤其涉及《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及《2024年公共卫生烟草与吸烟产品管制法令》(第852条文)。
他指出,在等待卫生部进一步指示期间,槟州卫生局将继续依据现有的《2024年公共卫生烟草与吸烟产品管制法令》执法。
魏子森今日在槟州议会代表槟州首长曹观友,回答彭加兰哥打区州议员王宇航的口头提问时说,州政府将继续配合联邦政府的决定,待相关法律及执行方式正式敲定后,再协调采取相应行动。
他强调,目前讨论是否取消或不更新现有电子烟商家的营业执照、拒绝新的营业执照申请、指示商家停止销售含尼古丁电子烟产品,或给予业者过渡期,都言之过早。
他说,州政府必须等待联邦政府进一步明确相关法律地位及执行细节,才决定下一步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