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州首长曹观友表示,州政府针对临时地契(LPS)申请所征收的特别费用,主要涉及申请者在未获批准前,已非法占用州政府土地的情况。
他是在州议会总结环节,回应双溪浮油区州议员彭心慈提问时,这么指出。
他说,相关特别费用是作为调整申请者过去未经批准使用土地期间的补缴费用,以确保土地管理公平及符合行政原则。
他举例,若申请者在未经批准情况下,占用州政府土地长达10年,并在第11年才提出临时地契申请,而每年费用为250令吉,则当局将按现有费率,针对过去10年征收2500令吉特别费用。
“这项做法是为了确保没有任何一方,在未经合法批准下使用州土地,却无需承担任何调整费用或合理缴费。”
另一方面,曹观友说,大山脚巴东拉浪自愿消防队自2022年起,获批面积780平方公尺的临时地契,用作行动办公室及停放消防车用途,每年费用为1200令吉,收费依据《2015年槟州土地条例(修正)》制定。
他说,该自愿消防队已缴清2022年至2026年的临时地契费用。
他补充,除了巴东拉浪自愿消防队外,目前还有数个自愿消防队也通过临时地契方式,占用州政府土地作为行动及存放资产用途。
不过,他指出,州政府目前对于任何减免或豁免临时地契费用申请,都会以个案方式进行考虑。